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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18年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拥有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在电影领域和广播电视领域的授权,本学科下设三大类共7个本科专业,其中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均被评为重庆市优势特色专业。本学科专业师资力量雄厚,理论与实践并重,并拥有设施设备齐全的专业教学实验中心。该类专业以培养德艺双馨、一专多能的高级演艺人才为教学目标,依托综合性大学通识教育的优势,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注重培养学生在专业实践中的创意和创新能力,形成了一套学科体系完整、通专融合、产学研互动、教学规范、管理科学的专业培养模式。该专业类毕业生在戏剧与影视领域内能取得较好的职业发展,表现出良好的竞争潜力,已开始在各大荧屏及戏剧影视文化相关领域崭露头角,取得可喜成绩。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米。
3.若生源省份组织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要求。
三、专业考试安排
(一)重庆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直接认定重庆市相应专业的统考成绩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考生:参加下列任一考点的专业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四)报名及考生须知
1.重庆考点:考生须在2018年1月11日9:00至 1月15日22:00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注册、信息完善、材料上传、报名、缴费及考试时段的选择等;1月17日10:00起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准考证打印。
2.沈阳考点:考生须现场报名、缴费及打印专业准考证。
①考生所在省2018年艺术类统考的《报考证》或《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交验后退还)。
②填写报名表:本人填写(字迹清楚,相关信息必须与高考信息一致)。
3.报名及考试费:按照重庆市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各专业报名考试费280元/人;进入加试的考生不再收费。
4.考生可兼报多个专业,所报考专业可在我校任一考点参加考试,但不允许同一专业在同一考点或不同考点重复参加考试,一经发现成绩作废、取消资格。
5.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
6.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重庆大学**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7.报考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不允许化浓妆(包括不戴美瞳、不贴双眼皮贴、不安假睫毛和种睫毛)。
(五)合格考生确定
1.重庆市
合格考生为统考成绩达到重庆市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上的考生。
2.其他省
①学校将依据专业考试成绩,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确定相应专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比例的合格考生。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再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②学校将于2018年3月中旬以后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不另寄纸质合格通知书),考生可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网址:http://zhaosheng.cqu.edu.cn)。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合格考生信息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该省相应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20分。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该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75%,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二)考生所在省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的,均须参加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三)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上述要求后,对进档考生将按照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重庆市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2.其他省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五、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上报。
六、其他
1.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学制四年,每学年预收学费15000元(年终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重庆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设在重庆大学艺术学院,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音乐专业硕士(MFA)学位授权点。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培养具有丰富系统的音乐基础知识和理论、较强音乐表演能力和良好的人文素养,适应范围广、综合能力强、富有艺术热情的能够从事声乐表演、教学、编创及群众文化宣传、组织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舞蹈表演专业培养具有较为扎实的中国古典舞和民族民间舞等基础知识,较为丰富的人文素养和较强基本表演技能,以及舞蹈文化传播及学术研究能力,能够从事舞蹈表演、教学、编创及群众文化宣传、组织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米。
3.若生源省份组织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要求。
三、专业考试安排
(一)考点设置、报名及考试时间
1.重庆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直接认定重庆市相应专业的统考成绩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2.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考生: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三)报名及考生须知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8年1月17日9:00至1月22日22:00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点击“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注册、信息完善、材料上传、报名、缴费等。
2.报名及考试费;按照重庆市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各专业报名考试费280元/人。
3.专业考试安排:考生缴费成功后,系统将随机分配专业考试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将按照专业考试准考证号顺序进行安排。考生可在1月24日10:00开始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具体考试时间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
5.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重庆大学**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6.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自备乐谱,选择演唱流行歌曲的考生需自备音乐伴奏碟(不得使用手机作为播放器);考试时不得化浓妆、不得穿演出服(包括不戴美瞳、不贴双眼皮贴、不安假睫毛和种睫毛等)。
7.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自备音乐伴奏碟(不得使用手机作为播放器)。除舞蹈组合或剧目表演需自备表演服装外,其他项目请着专业练功服。
(四)合格考生确定
1.重庆市
合格考生为统考成绩达到重庆市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上的考生。
2.其他省
①学校将依据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确定相应专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4倍比例的合格考生。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再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②学校将于2018年3月中旬以后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各专业合格考生信息(不另寄纸质合格通知书),考生可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网址:http://zhaosheng.cqu.edu.cn)。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合格名单信息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该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0%,且不低于该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的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2.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该省相应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考生所在省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的,均须参加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
(三)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上述要求后,对进档考生将按照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重庆市考生:按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2.其他省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者,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录取。
五、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上报。
六、其他
1.学制及学费
①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②音乐表演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15000元;舞蹈表演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13225元;学年末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3.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重庆大学2018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产品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绘画专业、动画专业设置在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设置在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按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制作类)大类招生。
艺术学院2018年按照设计学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产品设计、绘画、动画专业)大类进行招生和大类培养。学院拥有设计学、美术学一级学科,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程硕士3个硕士授权点。设计学为重庆市重点学科,学院本科教学注重突出专业特色,以完备的美术教育体系,活跃的学术氛围,卓越的艺术成就,依托重庆大学一流的办学设施,优美的校园环境享誉国内外,成为培养美术和设计高级人才的摇篮。学生在大类招生进校后,美术学绘画专业与设计学各专业分开教学。设计学类各专业学生,第一年主要学习大类的学科基础课和通识教育课,第二年选择专业方向,在大类培养的同时逐步加强专业特长和个性化培养。在整个专业教学中,强调学生艺术创新意识的激发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特别注重技能型人才与科研型人才培养相结合,充分发挥学科交叉的优势,全面培养学生的艺术表达和创新创业能力。近年来,学院师生作品在国内外各重大展赛中,多次获得金、银、铜各类大奖。
美视电影学院拥有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并被评为为重庆市重点学科。该学科下设本科专业7个,其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方向)属于影视制作类专业,按美术大类招生。按照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应用实践型影视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配备有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师资队伍和总面积达1万平米的影视传媒实验教学中心。学院的本科教学依托综合性大学通识教育的优势,形成了一套学科体系完整、通专融合、产学研互动、教学规范、管理科学的本科专业培养模式。2018年,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和人物造型设计等三个专业及方向按照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制作类)专业招生。学生进校第一年主要学习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第二年起可选择以上三个专业及方向,在大类培养的同时逐步加强专业特长和个性化培养。该专业类毕业生在戏剧影视领域具备良好的竞争潜力,能取得较好的职业发展。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总计划: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180名,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制作类)【包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40名。具体招生地区及分省计划如下: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18年高考报名相关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三、录取原则
1.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后,对进档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2.文理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6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严格区分文理科的省份,将按照文理科计划分别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四、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
1.学制及学费
①各专业均为本科,学制四年。
②设计学类(包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11500元;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制作类)【包含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每学年预收学费15000元;学年末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重庆大学2018年影视编导类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拥有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在电影领域和广播电视领域的授权。该学科下设7个本科专业,其中影视编导类本科专业及方向包括: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制片管理。该类专业以培养高端影视人才为目标,以戏剧与影视学为学科基础、以创作为核心教学理念,依托综合性大学通识教育的优势,形成了学科体系完整、通专融合、产学研互动、教学规范的专业培养模式。该专业类拥有高水平的、结构合理、理论与实践并重的专业师资队伍和总面积达1万平米的实验教学中心。
2018年,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制片管理三个专业及方向按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专业招生。学生进校第一年主要学习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和通识教育课程,从第二年起可从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制片管理三个专业及方向中选择主攻方向,在大类培养的同时逐步加强专业特长和个性化的培养。该专业类毕业生在影视领域内能取得较好的职业发展,表现出良好的竞争潜力,有的在影视行业中已崭露头角,成为新锐编导。
一、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总计划95名,具体招生地区及分省计划如下:
注:1.分省计划最终以省级招办公布的2018年计划为准。
2.对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的省份,我校只招收文科考生。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有关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参加高考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编导类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省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各省专业省统考对应专业类别如下:
三、录取原则
1.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相应本科专业控制分数线后,对进档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录取。
2.文理科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40+(高考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满分)×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考生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
四、复查复测
新生入学报到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凡经复查复测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布上报。
五、其他
1.戏剧与影视学类(影视编导类)【包含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学制四年,每学年预收学费15000元(学年按照专业学费和选修学分学费结算)。
2.本简章解释权属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8年文件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