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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省外)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省外)

来源:陕西西安高新艺术学校   发布时间: 2017-12-22 10:44:30    浏览量: 77351

学校概况

学校成立于2001年,2012年与四川音乐学院等联合设立硕士研究生培养点,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6月,学校被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系“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北倚剑门雄关,南接成都平原,西连黄龙九寨,东临巴渝三峡;学校毗邻南郊机场、南湖公园、高铁、高速公路,俯视滔滔涪江,依山傍水,环境优美。学校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已使用土地1500余亩,总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音乐舞蹈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传媒学院、文化经济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思政与公共课教育学院、汤用彤国学院、中国书法篆刻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21个。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2500人。

学校梓潼校区暨四川(梓潼)大学生文化旅游产业创业园总体规划用地2773亩,位于梓潼县文昌大道东侧,被四川省政府批准为“2014年重点投资项目”,是一座文化艺术与科技融合的大学生实践实训创业产业园。她以融合艺术教育、艺术表演、艺术博览、艺术创作、艺术交流为设计思路,通过“训产研”一体化创新教育产业模式,形成“艺术与教育结合、课堂与工作室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结合”的三大结合,实现教育、艺术、商业、旅游的有机融合。园区建成以后,将是学校乃至全国的大学生实践、实训、实习以及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用武之地,更是影视歌舞明星、艺术家、企业家、科学家的摇篮。

办学特色

学校以艺术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为主干学科,文化艺术与工学、经济学相融合的特色学科。根据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和依托行业优势,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建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和王蒙文学艺术馆。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院是由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批准成立、落户于我校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机构。以羌、藏、彝文化保护为基点,积极投身文化艺术重建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宏伟工程;关注非物质文化原生态保护及传承人生存、发展,积极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我们的基本任务是沟通学术信息,组织海内外学术交流;组织学术成果评奖,承担相关研究项目;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赛、展演活动;组织民俗节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筹划与运作;资助出版学术著作、刊物、论文集、教材及发行相关音像制品,促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繁荣和发展,继承和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

王蒙文学艺术馆以我国文化部原部长、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先生的名字命名,是集收藏、展览、学术研究、公共教育、文化交流、面向教学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文学艺术馆。开馆三年以来,已陆续收藏王蒙先生重要藏品1000余件;其他重要社会艺术家和我校师生作品200余件,举办各类展览35场,邀请多位知名艺术家到我校进行示范教学、举办讲座和参与座谈,与国内多家知名文化机构和设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是我校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重要的课程实践与实训基地。

师资建设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专家和教师队伍,设有20多个名师工作室。文化部原部长、当代著名作家王蒙、四川省政协原副主席冯崇泰、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原副主任李志宏、国家一级作曲家兼演奏家卞留念、北京大学历史文化研究所副所长雷原、中国音乐学院原院长赵塔里木等被聘为名誉校长;学校现有的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占教师总数的38.6%;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占教师总数的62.7%;具有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占教师总数的28.2%。学校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引进与培养并举”,在国内外选聘优秀人才,在行业、企业、社会中引进双师型人才,师资队伍水平稳步提高。

培养目标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院校,培养时代需求的应用型高素质专业人才。

学校专业设置科学、时尚,涵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六大本科和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文化艺术大类、新闻传播大类六大专科学科门类,涉及教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旅游管理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财务会计类、市场营销类、会展类、语言类、文秘类、公共服务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二十三个专业类别。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工程、舞台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以及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等工作;从事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及宝石鉴定及设计工作;从事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国学教育和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等工作。

合作交流

目前,学校已与海外30多所高校开展合作,已建立双学位项目、短期交流项目、本升硕项目、专升本项目、专升硕项目,交换生项目、国际冬夏令营和学生海外实习。引入长期从事教学的外籍教师25人,来校短期交流的专家200多人,专家教师分别来自美国、意大利、韩国、白俄罗斯、奥地利等国家。

学校师生多次参加国际性的学术研讨会,多次参加国际培训以及国际性的大赛。学校努力培养拥有国际化视野的实践型、应用型人才,加快建设现代艺术大学的步伐。

就业创业

为了引导大学生“创意、创新、创业”三位一体的体系化建设,汇聚发展动力,促进创业健康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学校于2015年成立了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配套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章程》和《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活动方案》等规章制度。

俱乐部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竞赛和素质拓展活动。多次参加各级政府举办的双创活动,开展多场优秀毕业生与创业典型学子分享交流活动。组织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自主创办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其中2016级学生何久腾创办的四川快到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4级学生罗遥创办的四川大喇叭科技有限公司和2012级学生王珂创办的21克婚礼定制成为学生创业企业典型。

学校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积极开拓,搭建多层次、多角度、有重点的就业平台,我校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5%以上,其中我校优秀毕业生陈翔、展茂平等就职于国内大型演艺公司,并有学生在包括中央人民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内的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任职。

服务社会

学校长期坚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国家、省、市各界组织的音乐、舞蹈、美术、传媒、设计、文学创作大赛等重要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先后获得国家、省、市各类大奖300余项;高质量完成第二、三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艺术展厅和开幕式的策划展演;圆满完成2015年中央电视台中秋晚会、2017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的表演任务;连续多年成功举办绵阳新年音乐会。先后获得“中国十大艺术院校”、“中国民办十大知名品牌学院”、四川省旅游“特别贡献单位”、“四川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1.艺术类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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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类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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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制专科

1.艺术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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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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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二、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并按照学校官方网站中公布的各省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网址)进行现场(网上)报名,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领取(打印)《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现场报名还需填写《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招生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4.我校所设的各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信息[注: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天津市考生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8年天津市艺术类专业考试安排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国学教育、汉语国际教育、英语、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汉语、旅游英语、文秘、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除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进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复试外其余均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或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本科各专业(方向)校考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表演专业[所有方向总分满分为400分,视唱练耳(其中视唱占40%、练耳占60%)科目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1)羌藏彝歌舞表演: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2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唱法)];③舞蹈综合素质2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

(2)合唱、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歌剧表演: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艺术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3)流行演唱: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流行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单曲CD伴奏带)];

(4)器乐(钢琴、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中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古典萨克斯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萨克斯管、流行键盘)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流行打击乐)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打击乐器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堂鼓、排鼓、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音乐学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音乐教育:①视唱练耳100分(其中视唱占40%、练耳占6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美声唱法)];③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1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①视唱练耳100分(其中视唱占40%、练耳占60%分);②基本乐理100分(李重光《基本乐理》,笔试,90分钟);③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2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美声唱法)或器乐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与音乐学专业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参考教材《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练耳[音组:2至5个音;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减五度;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大小、小小、减小、减减七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节拍、节奏:常见节拍、节奏型;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①面试100分[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100分[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女生:搬腿前、旁、后;大跳;倒踢紫金冠;平转。男生:可下叉;劈腿跳;双飞燕;平转);③艺术素质100分(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100分[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限单曲CD伴奏带]。

4.表演专业(所有方向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1)影视表演:①语言100分(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命题表演100分(考生在抽题后进行单人或组合表演);

(2)服装表演:①泳装展示100分[语言表达(自我介绍);自备泳装,基础条件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比例、仪态)];②时装展示100分[走台(步态、音乐节奏感、平衡及旋转能力;自备时装);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③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

5.戏剧学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学:①戏剧艺术常识及作品赏析100分(含戏剧常识、戏剧理论、文艺常识等;笔试,90分钟);②命题故事100分(笔试,90分钟)。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①编写故事100分(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笔试,90分钟);②影视剧常识及分析100分(理论常识,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分析等;笔试,90分钟)。

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①绘画150分(色彩风景,默写;150分钟);②综合知识测试50分(面试,美术基础知识或考生对时尚敏锐度的了解)。

8.录音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录音艺术:①文艺常识100分(基本乐理、物理、英语及文艺常识等;笔试,90分钟);②影视声音分析100分(按照指定影视作品对影视声音进行分析;笔试,90分钟)。

9.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播音与主持(分一试和初复试两种考试形式)

一试(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除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外均执行一试)

一试:①朗诵100分(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②指定作品朗读10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③命题即兴评述10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初、复试(初试科目不评分,只决定是否进入复试;复试科目总分满分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且仅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执行初复试形式)

初试:①自我介绍;②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

复试:①指定作品朗读15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②命题即兴评述15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10.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①影视摄影基础100分(摄影基础知识、文学常识;笔试,90分钟);②影视作品分析100分(影视作品默评;笔试,90分钟)。

11.动画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动画:①动态速写70分(默写;120分钟);②动漫创作30分(默写;60分钟);③色彩综合表现100分[色彩静物或色彩风景均可(表现方式不限);默写;180分钟]。

12.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①单色描绘100分[运用单色对表现对象进行描绘(手法、技法、工具不限),默写;180分钟];②色彩综合表现100分[运用色彩对表现对象进行综合表现(手法、技法、工具不限,默写;180分钟)]。

13.美术学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美术学:①文艺常识100分(文学常识、美术基础知识;笔试,90分钟);②美术作品分析100分(分析美术作品的创作形式、主题表达和创作背景等;笔试,90分钟)。

14.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①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默写;150分钟);②色彩100分(风景或静物,默写;180分钟)。

15.摄影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摄影:①图片作品分析100分(根据提供的摄影作品进行分析;笔试,90分钟);②摄影基础知识100分(摄影方面常识、摄影构图、文学常识、美术基础常识;笔试,90分钟)。

16.书法学专业(总分满分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书法学:①书法临摹100分(在楷、隶、行三种书体指定碑帖中选两个字帖临摹;笔、墨、毛毡学生自备;试卷规格:四尺对开;笔试,180分钟)。②书法创作100分(指定内容用两种书体创作,笔、墨、毛毡学生自备;试卷规格:四尺对开;笔试,180分钟)。

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六、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普通、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类: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进档考生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抽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注意事项

(一)今年我校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了考点:凡我校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一律认定其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校设有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校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三)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

(四)我校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专业仅招理科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高考考试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录音笔、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六)参加我校招生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取标准:200元/生·专业(复试另收:100元/生·专业),完成报名手续后,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所有考生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一般于四月中旬直接登陆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成绩公布后一周之内,填写《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届时详见成绩查询公告附件)发送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通知考生。 

(九)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外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四川省考生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8年四川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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